编辑:楼市君 时间:2025-03-07 16:10:13 来源:综合
近期,全国多地出现物业费打折现象,部分小区物业费降价幅度甚至高达一半。与此同时,诸多地方政府发文,要求减免空置房物业费。
这场全国性的物业费降价潮,是业主、物业公司和地方政府多方共同作用的结果。
业主无疑是推动物业费降价的关键力量。在那些物业费大幅下降的小区,往往是业主联合起来向物业提出诉求。经双方谈判,最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。从实际降价幅度看,多数小区降价 10% 起,最高降幅超 50%。像武汉、重庆等地,不少小区物业费降幅显著,重庆某别墅物业费从 4.5 元降至 2.09 元,武汉某高端小区物业费从 7.6 元降至 3.8 元,另有小区物业费从 2.5 元降至 1.1 元,降幅达 56%。

除业主推动外,许多地方政府也积极促使物业费下调。自去年以来,湖南长沙、甘肃兰州、江苏镇江等十多个地方政府,要求减免空置房物业费。若房屋空置超一定时长(如 6 个月),物业费减免 30% 或 50%。还有地方政府出台政策,设置物业费收费上限。地方政府此举,一方面是为减轻民众开支压力,改善民生;另一方面,一定程度上可鼓励民众购房,尤其是投资房。毕竟,空置房物业费降低,能减少投资房持有成本,提升民众购房积极性。
曾几何时,物业 “高收费、低服务” 问题长期存在,业主此前降低物业费的努力大多无果。如今,业主提出降价,物业公司却愿意接受,主要原因在于市场供求关系改变。
在房地产黄金发展期,物业公司数量高速增长,截至 2023 年底,我国物业管理企业达 37.5 万个,较 2018 年末增长 59.8%。然而,房地产开工面积却持续萎缩,自 2020 年起,我国房地产新开工面积已连续 5 年下降,近三年更是断崖式下跌,2022 - 2024 年分别下降 39%、20% 和 23%。许多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子公司,以往靠母公司输送项目,不愁业务,处于强势地位,业主话语权有限。
但现在,新楼盘减少,物业服务进入存量时代,同行竞争激烈,物业公司担心被业主替换。加之 2020 年《民法典》出台,对业主选聘、解聘物业公司及服务交接有详细规定,业主更换物业公司有了法律保障。市场供求逆转与法律保护完善,使物业公司与业主地位发生转折,为物业费下降创造了谈判空间。
为避免被业主 “炒鱿鱼”,部分物业公司不仅接受降价,甚至主动求变。比如广西一家物业公司推出 “零物业费” 模式,通过家政服务、社区团购等其他途径盈利。
从更深层次看,这一轮全国性物业费降价预示着小区物业服务进入重要分水岭。过去物业公司强势,如今供求关系变化,促使其向真正服务业主的方向蜕变,否则将难以生存。
从称谓变化也能看出端倪,以往称 “物业管理公司”,“管理” 二字体现双方不对等关系;2020 年《民法典》将其改为 “物业服务公司”,“服务” 二字还原了双方真实关系。
此次物业费下降,不仅是价格调整,更意味着物业公司与业主地位回归本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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